今天虽然是愚人节,但接下来探讨这个话题却是很严肃的。
在一论坛上看到一学生揭发中介,大意就是:这个学生找中介做申请金融工程项目,但自己又DIY了CS申请。但到现在发现金融工程申请可能全拒,想让中介退费,但又发现合同里有“只要中介申请到任何一所签约学校,或者我自行申请到任何一所非中国大陆学校,都算申请成功,并要支付中介费。”这样的条款,因此质疑这算不算霸王条款,并且针对该不该退费引起了很多讨论。
相信很多机构都会遇到这样的案子,这种情况还算能掰扯清楚的,更严重的是一个学生签多家中介,观察君接触到的家长就有签三家的,那最终申请出结果算哪家的,哪家该退费,根本扯不清楚,简单按选校清单来定归属也不合理。
对于这个环节的退费问题,意见分歧比较严重:
赞成退费的一方认为:中介没有申到合同上的目标学校,就该按未成功退费,合同条款属于霸王条款。
不赞成退费一方认为:尽管最终结果没有申到选校清单的学校,但中介在学生申请过程中也付出很多,比如选校、申请细节、文书技巧等都会帮到学生DIY,中介的价值不可忽略,并且有可能学生还借鉴了中介的文书,条款属于自我保护,也不排除就是有学生来碰瓷的,所以不赞成退费。
还有提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:查看顾问提供的服务哪些帮到体现到了学生DIY的过程中,比如文书写作、推荐信,选校策略等。但这需要对顾问服务过程进行监控取证,比如电话录音,聊天记录,文案材料等,取证过程也比较复杂,就算系统化,实现起来也不容易界定,学生自己的操作是不透明的,除非直接照搬文书那种。
还有一种情况,公司为了息事宁人,保护口碑,直接退费走人的,当然这种情况就苦了顾问了。
类似以上这种纠纷几乎每家公司都会上演,你赞成哪种方式呢?
以上大家投票看看最终投票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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